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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庭审现场告诉你 假期学车需谨慎
  发布时间:2023-07-03 10:33:19 打印 字号: | |

“这个案子的原告正好是学校的学生,所以我们干脆把庭审现场搬进学校。”

为了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6月27日上午,安宁市人民法院八街法庭在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安宁校区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现场对3名学生遭遇合同纠纷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对81名参加活动的学生进行普法宣传。

2022年3月9日,学生茶某、李某、罗某在学校门口认识了正在发放驾校招生广告的周某,因有学车需求,于是3人与周某签订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约定由周某提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茶某3人每人向周某支付培训费3500元。 

没想到,周某在安排3人考完科目一后便没了下文。茶某3人屡次催促周某提供科目二练车服务,均被周某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推托。随后3人到驾校询问才知道,周某并不是驾校的工作人员也没有教练资质,不能签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合同,更无法提供培训服务。于是,茶某3人向安宁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周某签订的合同,对方返还培训费3500元并赔偿资金占用费130元。

经过庭审,法院将根据查明情况择日宣判。“平时我们很少有机会接触真正的庭审,虽然我们也会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但并不专业。今天这场庭审进校园活动对我们的帮助非常大。”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对法庭审判程序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近年来,安宁市人民法院坚持通过开展庭审进校园、模拟法庭进校园和阳光司法等活动,为在校师生提供精准的法律指导服务的同时也加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助推学生自觉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宣传者、推动者。


 
来源:安宁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