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运输毒品罪案件。
被告人秋某(化名)系一茶叶生意人,熟悉压制茶饼、包装茶饼的流程。某年7月,秋某为获取不法利益,受“朋友”所托,先后两次帮助“朋友”将毒品大麻压制包装成“茶饼”后,指使不知情的“跑腿”使用快递邮寄方式,将“茶饼”寄送到“朋友”通过“飞机软件”发送的地址。秋某从中获利人民币2000元,并挥霍殆尽。后来,上述快递邮寄物品被收件人所在地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秋某遂被抓获。经鉴定,秋某寄送的上述快递毒品可疑物中检测出四氢大麻酚、大麻酚成分。
法院审理
五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秋某明知是毒品大麻而通过邮寄方式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秋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秋某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结合被告人秋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等因素,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与被告人秋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相适应,所提量刑建议适当,依法予以采纳。
依法判决
一、被告人秋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二、责令被告人秋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
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