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打击,传统毒品获取难度加大,一些犯罪分子将目标转向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通过不法手段从医院套购出“麻精药品”,进而通过非法渠道进行贩卖,以牟取暴利。
近日,官渡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麻精药品”贩卖案件,被告人王某某以虚假身份多次开出“麻精药品”进行贩卖,官渡法院以犯贩卖毒品罪对其判处刑罚!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某自2018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分别在云南省两家三甲医院办理就诊卡,购买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并将部分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贩卖给左某某牟利。其中,从云南省某三甲医院开出59瓶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2019年至2022年7月,利用从另一家云南省某三甲医院办理的184张就诊卡,开出1846瓶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用于自己吸食和贩卖。2022年7月14日,被告人王某某在昆明市官渡区阮家村被抓获,现场查获96瓶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其中有两个快递均是寄给左某某,分别为24瓶、20瓶。
官渡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王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涉案毒品及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
典型意义
国家列管的药用类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具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长期服用会形成瘾癖。近年来,该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被作为成瘾替代品滥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本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医院管理漏洞,精神药品从医院流出后向吸毒人员出售的典型案例。被告人王某某通过自身需要该类精神药品,发现医院在开具该类药品的管理漏洞后,从医院开出大量复方可待因口服溶液高价出售给他人,犯罪的隐蔽性强,社会危害性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体现了对非法贩卖精神药品犯罪的严厉打击。
法官提醒
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麻精药品”具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使用得当就是“药”,非医疗目的的滥用就是“毒”,不仅危害人体健康,更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现实生活中,毒品离我们其实并不遥远,危险可能就在身边,我们每个人都应认识到毒品的危害,自觉增强抵御毒品的意识。同时也劝诫毒品犯罪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