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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我和我的普法故事
作者:杨志成  发布时间:2023-06-25 14:18:15 打印 字号: | |

五月,根据工作需要,我和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另外两名同志被安排到禄劝县最边远的雪山乡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

雪山乡离禄劝县城很远,单边车程需要3个多小时。一路上,能不时看见一些小小的村落和零散的村居。乡村的宁静、祥和是那样的熟悉,自我考上大学走出了大山,到如今已有18年。

在漫天思绪流淌中,我们来到了雪山乡政府。按照计划,一位副乡长与一位派出所民警随我前往书姑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乡镇到书姑村还需半小时的车程,在路上,两位同志向我介绍了书姑村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据了解,当地有两家人存在土地争议,因争议打架五次,其中还被拘留处理过两次,矛盾始终难以解决。原本信心满满的我听完两位同志的介绍后,反而有些紧张。如果这次处理不好,这个矛盾纠纷很可能就要进入法院裁判程序了。

到了书姑村,村干部对我十分热情,在言语间能感受到他们对我处理该纠纷充满信任和期待。在入户的路上,我内心忐忑,生怕让基层的同志失望,也有损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期盼。

走进一方当事人的家,当事人一听我是法院的同志,便满怀期望地说:“法官同志,我堂妹家的这块自留地转让给我是有协议的,而且也有见证人……”随后,他拿出了一张泛黄的纸质协议递给我。我打开一看,这是一张20多年前签订的协议,协议载明的事项清楚明了,似乎不应有太大争议。

随后,我们又到另一方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才到当事人家门口,她情绪十分激动。我没有立即向其了解情况,而是把她的丈夫单独叫到一边。经过与之交谈,她的丈夫对转让土地的事实没有否认,对协议的内容基本认可,只是碍于他是上门女婿,他对妻子也毫无办法。

为了弄清双方的争议,我们找到了那块土地。我原以为争议土地面积很大,可到了现场才发现只是一小块2、3平方米的土地。

十余年的农村生活经历告诉我,他们争的不是地,多半是为了斗气。看完现场后,我分别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和说法,证实了我的想法。在我的分别劝说下,双方的对抗有所缓解,但始终不愿让步。

我便从协议的效力入手,告知双方:转让土地的一方明显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且在诉讼中不占主动权;另一方当事人则因在约定协议时将转让土地一方的坟地圈入其中,违背了公序良俗,在诉讼中不能得到全部支持。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劝说,双方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握手言和。

作为法院人,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是我们的忠诚守望。当下,法治的力量,正如细雨润物,悄然融入每一个国人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的普法事业,正在以它细水长流、水滴石穿的不倦,默默谱写着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赞歌!

作为一个法院人,我认真做好每一次组织交办的任务。我想,生命的意义不在于结果,而在于过程。在环环相扣的生命历程中,每一次化解纠纷的经历都是我难以割舍的印记,偶尔回首,永远是那样清澈如水,那般激情如火,让我在今后的路上,有一种法治温暖时刻相伴。

 
来源:禄劝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