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上,我在办公室阅卷,电话急促地响了起来。“何法官,法院大门口有两个当事人打起来了,说是你的案子,你赶紧出来看看……”听罢,我连忙挂断电话冲了下去。
打架的当事人是一对情侣,案件刚刚分到我的手上,那天上午,我和他们约好到法院进行调解。不知为何他们在法院门口发生争执,并产生了肢体冲突,争执过程中,男方一气之下还把女方的手机给砸了。
我跑到门口时,两人已经被法警拉开,男方气鼓鼓地站在一边,脖子上全是渗着血迹的抓痕,一部摔碎的手机落在脚边。女方蹲在另一边,低着头伤心地哭泣。
这是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男女双方恋爱期间共同投资经营了一个店铺,同时女方买了辆车,男方为此还垫付了车贷、保险等数万元。分手后,男方便将女方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共同经营的店铺,并要求女方退还其支付的车贷等。
看到现场已经被有效控制,我不禁松了口气。待到双方情绪都稳定下来,我把他们带进法院,引入调解室。
女孩不停地吐槽男方,“我不想和你好了”“你太极端了”“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很累”……越说越激动,越说越委屈,男方则沉默寡言。我觉得我好像听懂了,一个想走、一个想留,又是一个爱恨交织的故事。面对面坐下来理性调解是不太可能了,于是,我请女孩离开调解室,想和男孩子单独谈谈。
我像是同我的孩子谈心一样,不断地换着问题的问他。一开始,回应我的只是沉默,随着时间推移,男孩逐渐吐露心声。他说,“其实,虽然我真心喜欢她,但也并不是非要娶她不可……”男孩正面回应我的第一句话,让我怔住了,既然不是“非娶不可”,对这份感情万般挽留图个啥?
“我去世的妈妈特别喜欢她,妈妈临终的时候留下遗言,说她是个好女孩,让我一定要好好对她。但是我没能经营好这份感情,她要跟我分手。我不敢辜负母亲的遗言,所以想尽办法,甚至采取一些过激的手段想留住她。我起诉她,逼她还钱,其实也不是真的为了钱,我只是想不到还有其他什么办法……”纵然我早已看遍了生活百态,心里还是五味杂陈,有种说不出的难过。
婚恋纠纷,可怕的是爱恨情仇深埋心底,等待着一个契机爆发,说出来,也就不可怕了。
“我理解你的孝心和内心的煎熬,可是这份感情举步维艰,这样坚持你累不累?幸福吗?妈妈希望你有怎样的人生和婚姻?”随着交流的不断深入,男孩慢慢地解开了心结,他说他想通了,妈妈一定是希望他开心、幸福的生活,而不是现在的样子。
最后,双方经过一致确认,共同经营的店铺及店内财产归女方所有,就共同经营的店铺分割及男方支付的车贷等,女方向男方支付近5万元补偿款。因院门口争执及冲突过程中,男孩情绪激动之下将女孩的手机抢过来砸坏了,男孩表示补偿4万元即可,作为毁坏手机的补偿。调解达成后,女孩当场向男孩支付补偿款,这起爱恨交织的情感纠纷就此划上了句号。
我的案子办结了,他们的人生还长,重新寻找幸福的路途才刚刚开始。
使能够维系的感情继续下去,让爱重获新生;使早该结束的恩怨尽快终结、斩断纠葛,各自奔赴新生,这就是家事审判的魅力,也是家事法官的职责,无论离或合,每一起纷争办好了,收获的就是爱。
用心办好每一个案,去感受爱恨情仇之中的暖,这便是家事审判的魅力所在。人间有爱,法律自有温暖!(撰稿:晋宁法院 何珍、徐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