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法官,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以后再也不会了。”
近日,被执行人夏某拒不配合嵩明法院执行,法院欲采取拘留、罚款措施,夏某在冷静反思后,写下检讨书,并履行了剩余案款。
案情简况在张某甲与张某乙、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嵩明法院判决由张某乙、夏某共同偿还张某甲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乙、夏某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张某甲便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进入执行程序后,嵩明法院向被执行人张某乙、夏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要求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但其百般推诿,不配合如实申报财产。
执行过程中,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账户有存款5万余元,便冻结了该笔款项,但账户内余额不足以支付全部欠款,执行法官又多次进行催告,无奈两被执行人还是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近日,执行法官再次传唤被执行人张某乙、夏某到庭,没想到夏某态度强硬,拒不履行还大喊大叫扰乱办案秩序。法官向夏某释明法律规定,耐心劝导其尽快履行,但其依然态度恶劣,阻碍执行,还狂言“拘留我也不去,有本事枪毙我!”见夏某无履行意愿且情绪激动,执行干警暂时将其控制,送至羁押室冷静反思,并准备对其采取拘留及罚款措施。
反省了两个小时左右,夏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检讨书,表示今后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不再发生此类情况,并请求法院不再执行拘留及罚款。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且认错态度较好,法院决定从轻处理,同时严词训诫了被执行人。
当天,两被执行人将本案剩余款项交到法院。
法院的执行工作,事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事关司法权威、社会诚信和公平正义的实现。本案执行过程中,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法院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再三给她机会,经过一番“折腾”,她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
在此提醒各被执行人,请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主动履行,切勿肆意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否则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