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柱子上“郑和元素”的浮雕引人注目。在这里,饮水机、手机充电站、便民复印机、急救药箱等一应俱全,还设置了导诉台、远程视频调解、绿色诉讼通道,以及实现WIFI全覆盖等,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司法便民零距离,提高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晋宁区人民法院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杨芳华 陈宇/图
近年来,晋宁法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厘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法治思维的内在逻辑,找准法治方式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角色经纬,深化“一厅一馆六长廊”的作用,在法院文化建设中融合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将审判执行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有效载体,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与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晋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部署,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周密安排部署,及时督促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履职尽责、通力合作、全院干警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
依托党建平台等载体,晋宁法院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学习规划,结合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等,增强全院干警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水平和能力。同时,法院还建成了涵盖党建文化长廊的“一厅一馆六长廊”,将古滇文化、郑和文化、晋宁党史、晋宁名贤等融入其中,并依托开展系列文化活动,增强全院干警文化自信,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为引导各族群众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晋宁法院不断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深入乡镇、农村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妇女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为促进调解工作“入乡随俗”,调解用语深入人心,晋宁法院结合晋宁区民间风俗,编制《调解常用民间谚语300句》,弘扬传统“和文化”,将“和文化”贯穿解决矛盾纠纷始终。
2022年2月17日,晋宁法院还出台了《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少数民族法官团队解决纠纷规定(试行)》,坚决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法官团队解决纠纷机制的优势,在民族乡用民族语言办案解纷争,为促进民族大团结发挥积极作用。
目前,晋宁法院组建了由少数民族法官、书记员、人民陪审员、调解员构成的刑事、民事、诉调、执行及晋城法庭等5个少数民族法官团队,这是整合少数民族干警力量,为少数民族群众参与诉讼、解决纠纷创造高效便捷司法环境,从而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民族团结发展的重要尝试。
除此之外,在晋宁法院,还有“何珍法官工作室”这一面“招牌”。
据介绍,何珍法官一个人承担起晋宁区全区80%以上的家事案件。工作室成立近七年以来,共收案2279件,审结2277件,承办的家事案件调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在年复一年的践行中,何珍法官摸索出了一套可行的调解方法,多少反目成仇的亲朋邻里在此握手言和,多少濒临破碎的婚姻在这里破镜重圆,积极带领着全院干警争当民族团结、社会和谐践行者、维护者。
在此基础上,晋宁法院于近日成立了“拉索”调解工作室、“老赵”调解工作室、解忧驿站工作室,不断调整思路、另寻切入点,极力促成当事人和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其中,“拉索”是彝语“和谐”的音译,该工作室把“和文化”贯穿在纠纷解决始终,以彝族退休老法官普天福为主要成员,在推进诉前调解工作的同时,更加关注各民族群众纠纷的调处。
以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进步,使命所在、任重道远。下一步,晋宁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把党的法律法规、民族政策融入法院工作各环节,运用法律手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晋宁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