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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庭审开到家门口 审判普法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3-06-12 15:28: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寻甸县人民法院马街法庭到倘甸镇马街村委会开展阳光司法审判活动,巡回审理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倘甸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干部、辖区部分网格员旁听了庭审。

案情简介

 二原告董某与马某是母女关系,原告董某丧偶后,经人介绍带着不满10岁的女儿马某与二被告的父亲马某某(已于2022年死亡)重组家庭,并于1999年登记结婚,后双方于2011年离婚。离婚后原告及其女儿马某未将户口从马街村委会迁出,2014年倘甸镇城镇改造,马街村委会马街村部分土地被征收,按照当时的拆迁安置政策,对被拆迁房屋以该户人头分配面积,以回迁安置房作为补偿。因二原告户籍仍在马街村委会,故二人享有本案争议安福小区住宅60平米的份额,商铺20平米的份额。原、被告共为争议房屋和商铺的按份共有人,其中原告二人占房屋份额较大,被告则占商铺份额较大,现原、被告分别主张对房屋和商铺的所有权,但对以优惠价格购得的房屋和商铺,以何种标准补偿对方差价,双方意见差异较大。

通过法庭调查、辩论,旁听群众熟悉了庭审流程和案情,承办法官耐心向当事人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补偿标准,但因意见差异较大,双方最终未能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案将择期作出判决。

因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在当地大量存在,庭审结束后,案件承办法官向辖区网格员及旁听群众宣讲了安置房政策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分割处置安置房的原则。通过巡回审判,在方便群众诉讼以及便于查清案件事实的同时,也提升了辖区网格员法律政策水平,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到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问。

下一步,寻甸法院马街法庭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学习法律、宣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

 
来源:寻甸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