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分调裁审,审调有质解纷,优化营商环境,为企纾困解难!”近日,一起商事纠纷的当事人向西山区人民法院送上锦旗,这不仅是对办案人员的感谢,更是对西山区法院分调裁审工作的肯定。
“这起商事纠纷案涉标的金额超过3亿元,本以为纠纷化解遥遥无期,没想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名当事人难掩内心激动,“太感谢办案人员的耐心调解了。”
法院人的职业意义在于定分止争,定分是止争的手段,止争是定分的目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从诉前到庭前,从立案庭到速裁庭,只要有一点点可能,我们都会不遗余力去调解。”办案人员动情地说道,“‘自愿+合法’的调解结果,似乎比法槌起落更能彰显司法的公正。面对纠纷,法院出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更体现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
在这起商事纠纷中,鉴于涉诉主体均为市场主体,西山区法院从诉前调解阶段,立足案件涉及市场主体良性经营的实际情况,牢固树立修复性司法理念,始终坚持非诉化解纠纷的理念在前,立案速裁穿透式解纷,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始终,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首先和我们取得联系的是立案庭的调解员。调解员一开始就向我们双方阐释了纠纷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在诉前调解时就完成了被告方的送达工作,大大缩短了我们等待开庭的时间。”
“在收到法院立案庭的通知后,我们便及时与原告方取得联系,商谈调解协议,在速裁法官的进一步主持和指导下,终于敲定了调解方案,并达成了调解协议,也舒缓了我们现阶段经营中所面临的压力,妥善达成款项支付方案,避免我们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公正是根本要求,效率是人民期盼。程序合乎规范,实质化解纠纷,才能体现我们工作的价值。我们为了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质效,打通了立案到审判的部门壁垒,立审一体化推进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双向奔赴,只有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的理念,多元化解纠纷,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司法和群众满意。”办案人员讲解道。
西山区法院积极推动工作向注重诉前化解、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转变。本着“立审执穿透式化解纠纷,诉前庭前为民排忧解难”的理念,兼顾“公正与效率”,以能动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