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的书记员李行给我捎来一个包裹,她说放在门卫处好久了,以为我忘了,于是帮我带上来。但……这是什么时候买的东西我想不起来,不过收件人上明确地写着“李绍发”。拆开一看,是一个我的当事人寄来的一面锦旗。
寄来锦旗的是被告翟女士,她和原告邵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于2019年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用于结婚,房产落户在翟女士名下。由于各种原因,二人于2021年分手,因房产归属、分割、购房款补偿等问题,他们产生了争执。邵某认为,房子不是他们共同买的,他转给邵女士买房的那部分钱是“借款”,要求返还。而邵女士却指出,当初购房是二人为了准备结婚,并非邵某所说的借款…… 总之,双方各执一词、各自的要求悬殊甚远。
因原被告双方都是外省人,这个案件是通过互联网办理的。年轻人出来打拼不易,两人多年来相识相知并在异地他乡相互陪伴数年是难得的缘分。虽然未能走进婚姻的殿堂,但应该好聚好散,尽可能给曾经的感情一个体面的结局。这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我给自己的定位是“和事佬”,调解工作从从开庭前延续到判决后。宣判后,有一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并不认可,选择上诉,但是通过判后答疑和释法说理,和平虽然晚但还是来了,双方在案件上诉期间达成了和解。房子归其中一方,另一方补了 15 万元并支付完毕,从此恩怨两清、各自安好!
因涉案房屋在诉讼前做了保全查封,而双方目前都远在外省,来晋宁法院并不容易。于是我索性“好人做到底”,通过微信沟通让翟某将解除房产查封的申请材料发送给我,我代他们去执行局处理了解封事宜。
法官,最不缺的就是案子。这个纠纷处理完毕后,我的责任也就尽到了,这个案子便丢到了脑后,今天偶然拿到锦旗,才回想起来。拿着锦旗,我微信上看了翟某的朋友圈,看得出来如释重负的她正在积极面对生活(纠纷处理时,她情绪不好,并自述因此事造成抑郁)。一件对法官来说再普通不过的“小案件”,原来会被当事人如此铭记,或许这便是法官职业的魅力。令我欣慰的不是锦旗,而是送锦旗的人因我们的努力而如释重负,更加阳光、积极的面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