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滇池湖畔,山水相连,景色宜人。6月5日,晋宁区法院联合晋宁区水务局开展“护航滇池蓝”活动。活动中,两家单位的干警沿滇池晋宁区域湖岸对违反滇池“十年禁渔”的行为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晋宁法院干警向在滇池边游玩的群众宣传了《滇池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广大群众爱护滇池环境,争做低碳生活的引导者、绿色生活的践行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并用因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真实案例,向群众普及“十年禁渔”的政策法规。
此次活动共向滇池周边群众普法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让辖区群众对滇池“十年禁渔”政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进一步知晓“非法狩猎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罪名、进一步了解休闲垂钓与涉“渔”犯罪的界限。下一步,晋宁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聚焦滇池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各方力量,共同保护“高原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