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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缺失28年的父爱,在法院调解下得以弥补……
作者:晋宁法院 何珍 徐加英  发布时间:2023-06-05 09:52: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审理了一件前妻和女儿将父亲诉至法院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我们都知道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无可替代的那为何父女之间会反目成仇对簿公堂?一起往下看

1988年原告李某某与被告赵某经人介绍认识并登记结婚,双方于1989年育有一女李某。原被告于1995年3月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双方协议婚生女儿李某由原告抚养,离婚后被告因房屋拆迁获得了几套安置房,李某某和李某遂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房屋。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如果不能妥善处理本案,将导致本就岌岌可危的父女亲情更为冷漠,甚至对立。于是,我们组织了庭前调解。

“姑娘生病、摔跤把牙齿都摔掉完,现在一口牙齿全部都是假牙,也不见你来关心过姑娘;姑娘结婚你也没有给着她哪样……”李某某回忆道。

“我这个姑娘就是个白眼狼,读书的时候我会给她生活费,她姑娘生下来,我还买了一个金吊坠,她从来没喊过我一声爸爸,七八年了也不与我来往,你这个姑娘我就当没生过,我的房子你不要想来沾边,我们以后老死不相往来……”听到前妻对自己的“讨伐”,赵某也坐不住了。

听到这里,李某在自尊心的驱使下,含泪脱口而出:“好,今天就喊法官写清楚,我们断绝父女关系,你以后不要喊我管你,我也不会去争你的任何财产。”

见双方争执不休,矛盾持续升级,我便及时制止争吵,让双方各自冷静半个小时。“刚刚你们双方都比较冲动,被情绪所支配,我知道你们双方来法院的目的不是为了分财产,而是为了修复多年破损的亲情,刚才双方在气头上拟定了一份协议,对赡养和财产的分割进行了约定,希望你们双方慎重考虑,是否在协议上签字?”我慎重地说道。

接下来,双方的争执几度陷入焦灼,这份协议是签还是不签?“作为法官,我想真诚地劝一下你们,大家都是有儿有女的人,如果签了这份协议,无论对哪一方都是巨大的心灵伤害,我看得出来你们双方都有和好的意愿。希望作为父亲的被告主动一点,你是长辈,也是三个子女的父亲,拿出点实际行动来修复亲情。”

“从小别的小朋友都有爸爸妈妈陪在身边,我从来没有感受过完整的父爱,受尽了大家的白眼,其实这一次我想通过法院来寻找我缺失了28年的父爱。”李某声泪俱下。

“我想通了,刚刚是我冲动了,这个协议我不想签,我还是想认我姑娘的,我也会让我的其他两个子女认她这个大姐,以后经常走动,弥补这么多年我姑娘缺失的父爱。”赵某眼眶湿润地说。

在我们耐心的调解下,原本吵得不可开交的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原告当庭撤诉。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修补当事人的亲情,远比一纸判决重要得多。情感是家庭和谐的稳定剂,办理家事案件,要把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融入案件审理、矛盾化解中,依法裁判的同时,更要注重家庭成员的情感修复,真诚倾听当事人诉求,真心疏导当事人心结,引导当事人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亲情愈合自然水到渠成,让法律有力度的同时更不失温度。

 

来源:晋宁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