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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进万家 家教护成长——昆明中院开展全国家庭教育周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5-19 10:48:03 打印 字号: | |

为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5月1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昆明市妇女联合会主办、西山区前卫街道望江路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承办的以“送法进万家 家教护成长”为主题的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在望江路社区举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五庭、昆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云南省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及云南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相关领导应邀参加本次活动。

昆明中院副院长孟静参加活动并致辞,她表示,昆明中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及家庭教育工作,专设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坚持与社会各界协同合作,为家庭教育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开展本次活动很有意义,一是送法到基层,解决老百姓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难题,达到普法强基补短板的效果;二是充分发挥昆明中院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职能作用,联合市妇联、街道办事处、社区及各社会团体,打造“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婚姻家庭问题咨询、离婚后双方关系调整及未成年人心理创伤治疗、回访帮教、法律咨询”为一体的家庭教育平台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是以做好家庭教育工作为依托,发现家庭问题,化解家庭矛盾,为诉源治理工作提供渠道和途径。

昆明市妇联副主席郭丽辉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专门法律,为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提供了指引。家长和监护人要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的家风,弘扬中华民族的家庭美德,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期待通过汇集家庭、政府、法院、学校和社会多方力量,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喻户晓、落地见效,让家庭教育责任落实,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云南高院刑五庭副庭长李坤宾对昆明中院未成年人保护及家庭教育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打造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模式,推动未成年人民事、刑事、行政审判融合发展;二是牢固树立新时代少年司法理念,全面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三是坚持系统思维,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工作,加强专业化司法与社会化支持配合衔接;四是探索与同级人民政府及教育、民政、妇联、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共建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  

此次活动参与面广,形式丰富多样。活动现场,各单位围绕活动主题组织了系列文艺节目表演和法律咨询问答,并向群众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资料,接受现场群众法律咨询、家庭教育咨询及心理咨询。

下一步,昆明中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婚姻家庭和未成年人的案件,加大与妇联、教体局、关工委及社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夯实工作合力,发挥资源和人才优势,不断增强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同时,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职能职责,确保中心实体化运行,逐步积累经验,形成长效稳定的制度和做法,探索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模式,推动解决家庭教育深层次问题,助力家庭教育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平安昆明、法治昆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未审庭、新闻办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