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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云01民终1847号的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4 15:40:29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3)云01民终1847

 

代富辉:

本院受理的(2023)云01民终1847号上诉人秦姜琳与被上诉人马后余,原审被告代富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云01民终18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400元,由上诉人秦姜琳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


 
责任编辑: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