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农民工两百余万工资遭拖欠,执行遭遇重重困难,且看嵩明县人民法院山重水复,“案子终本”柳暗花明“执行到位”。
案情简介
A公司从B公司承包了嵩明某房地产项目,并将项目中的抹灰劳务工程分包给C公司。项目施工过程中,C公司拖欠秦某等118名工人工资共计2621727元。
嵩明县人社局介入后,向A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先行清偿C公司拖欠的工人工资,再依法追偿。
A公司未予执行。经协调,C公司向工人支付了部分工资,尚欠1177754元。
县人社局遂要求A公司先行清偿尚欠的工人工资,该公司仍未履行支付义务,县人社局向嵩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波三折执行路,步步化解不放弃
“一折”——冻结款项却无法扣划。进入执行程序后,嵩明法院向被执行人A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但被执行人均未作出相应反馈。法院遂向A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并统一向社会公布。
2022年9月27日,法院对案外人B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对其应付给A公司的工程款100万余元予以冻结。经执行干警询问调查,A公司与B公司之间尚未进行结算,故法院暂时无法扣划该款。
“二折”——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中,执行干警多次通过传统查控、“总对总”查控的方式查询被执行人A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工商信息、证券、不动产等,并依法委托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此后,执行干警告知了申请人上述执行情况。鉴于被执行人名下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其他财产线索,法院已穷尽执行措施,且申请人未对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于2022年10月27日对案件做终本处理。
“三折”——财产线索核查难。案件虽然以终本方式结案,但法院的执行不停。本案涉及的多名农民工多次到法院询问,执行人员对案件执行情况进行详细释明。
为尽快执行到案款,最大限度维护涉案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相关负责人,并联合检察院、人社局找到A公司和B公司,跟进双方工程结算,但得到的结果均是结算工作程序复杂,不知何时能完成,目前无法支付款项。
一边是眼巴巴等着血汗钱的工人,一边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案件仿佛陷入了僵局。但执行干警没有放弃,不断思考探索新的执行方法与突破口,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柳暗花明”——找到突破口执行到位
在查询关联案件时,执行干警意外得知被执行人A公司在保山市隆阳法院有作为申请人的执行案件,于是立即联系了隆阳法院说明相关情况并发出协助执行相关材料。最终,在隆阳法院的大力协助配合下,本案的执行标的1177754元全部执行到位。
之后,县人社局委托嵩明法院代发案款,并完成全部手续交接和农民工工资款项的确认工作。2023年4月13日,嵩明法院开展案款集中发放活动,长期拖欠的工资终于交到了农民工手里。
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关系到一类群体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下一步,嵩明法院将继续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全力解决与百姓利益休戚相关的烦“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