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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会”携手护“薪”,盘龙法院化解劳动争议出实招
  发布时间:2023-02-15 09:37:21 打印 字号: | |

“法院+工会”携手护“薪”,盘龙法院化解劳动争议出实招

“法官,我的这个劳动争议仲裁都已经下了,为什么法院还要走程序”?

“法官,我急等着工资应急,公司到底什么时候可以给我付钱”?

近日,盘龙区人民法院和盘龙区总工会合力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打开了新局面。

老员工不服裁决,起诉老东家

小丽在某公司从业15年。受疫情防控影响,最近一年公司经营不善,经常无故拖欠员工工资,也未及时缴纳社保。小丽多次讨要,但公司总是以经营周转不善为由拖欠工资款。不得已之下,小丽主动申请离职。

离职后,小丽通过法律咨询了解到,公司拖欠工资不付、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因此,小丽至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主张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等。仲裁作出裁决后,小丽与公司均对裁决不服,小丽遂起诉至盘龙法院。

调解细节不和,案件陷入停滞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研究,认为本案的事实相对清楚,证据也比较充分。为真正解决劳动者的急难“酬”盼,承办法官分别联系了小丽与该公司。在充分了解到小丽迫切需要拿到报酬及经济补偿的诉求后,承办法官多次向该公司释法析理。终于,该公司认可了小丽的诉求,同意支付相关款项,双方对付款金额也达成了一致,调解成功似乎近在眼前。

但就在公司提出分期付款的方案时,由于小丽与该公司在前期沟通及仲裁过程中并不和睦,她对公司产生了极大的不信任,不同意方案,对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也产生了质疑,坚称只能在半年内完成分期付款,否则无法调解。案件就此陷入停滞。

邀请工会介入,合力化解纠纷

承办法官意识到,只有让双方当事人放下对彼此的嫌隙,本案的调解才能实现双赢。于是,承办法官将案件委派给盘龙区工会特邀调解委员会进行诉中调解。

详细了解案件后,有着多年丰富劳动争议调解经验的调解员认为,本案的症结在于该公司并未意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随后,调解员邀约该公司的负责人进行面谈,严肃说明了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不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对公司产生的严重后果及面临的行政处罚。考虑到众多负面影响,该公司同意将付款期限缩短到一个月。

至此,小丽与该公司终于在调解方案上达成了一致。双方当事人前往法院签下调解笔录,法官当场制作调解书,并发放给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也放下嫌隙,握手言和。

建立昆明市盘龙区工会特邀调解委员会是盘龙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创新举措,盘龙法院将以“法院+工会”之合力,充分结合“诉”“调”优势,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公信力,真正发挥司法在劳动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来源:盘龙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