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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法特色法庭】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看盘龙法院“环境保护”特色法庭
  发布时间:2023-02-10 15:05:56 打印 字号: | |

【开栏语】

2022年,昆明法院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坚持强基导向,突出因地制宜,体现优势特色,四个人民法庭创建为全市特色人民法庭,即:

盘龙区人民法院水源保护区法庭为“环境保护”特色人民法庭

寻甸县人民法院柯渡法庭为“红色法治”特色人民法庭

西山区人民法院福海法庭为“法治营商”特色人民法庭

禄劝县人民法院撒营盘法庭为“民族同心”特色人民法庭

为集中展现昆明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昆明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昆法特色法庭】专栏。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盘龙区人民法院水源保护区法庭,一睹“环境保护”特色法庭的“真容”。

盘龙法院水源保护区法庭

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盘龙法院水源保护区法庭位于滇源街道办事处白邑村新大街旁,管辖滇源、阿子营、双龙、松华四个街道的民商事案件。周围群山环绕、山高谷深、风景秀丽,拥有“昆明头上一碗水”美誉的松华坝水库,具有得天独厚的天然优势,是全国唯一以“水源保护区”命名的人民法庭。

发挥“绿色”核心职能

守护昆明“头上一碗水”

水源保护区法庭坚持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理念,紧扣地域实际,创新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打造“绿色品牌”。成立“环境资源·水资源保护展示中心”,通过定期邀请各行业代表观摩,结合典型案例发布、巡回审理、法治宣传等多项措施,做好环境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辖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以“保一方水土,守一方安宁”为目标,守护好昆明“头上一碗水”,实现山清、水秀、人和。

二是开启“绿色协作”。依托牛栏江、盘龙江山水相连的实际,与嵩明县人民法院建立跨区域司法协作,严厉打击破坏牛栏江-盘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共同宣传生态保护、环境污染治理、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湖泊保护治理等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力保护牛栏江-盘龙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三是布好“绿色织网”。水源保护区法庭持续积极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盘龙建设,建立与环保、水务、林业、国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机制,为保护辖区内生态环境发挥司法作用。

发挥“绿色”效应

创建无讼社区

为将乡村矛盾纠纷消解于未然,化解于源头,水源保护区法庭主动与滇源街道办事处探索城乡社区治理新路径,借助村委会与村民联系紧密,接触频繁,最了解当地村民的人文、风俗等特点,在辖区各村委会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创建“无讼社区”,改变以往法官“坐堂问案”“就案办案”的模式,形成法官汇同各个基层组织调解力量共同走到乡间地头,就地调解、办案,及时掌握矛盾源头并化解纠纷的新模式。

延伸“绿色”服务

助力乡村振兴

水源保护区法庭主动探索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新机制,努力铺设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一是开展生态法治论坛。定期联合西南林业大学、盘龙区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在辖区内举办“乡村振兴与生态法治”论坛,为辖区内各街道、各单位在乡村治理、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出谋划策。

二是设立“民族绿色通道”。聚焦辖区内各民族群众的身边事,注重解决辖区内各民族的切实困难,着力为到法庭办事的各民族群众提供司法便捷服务。

三是打造“民族文化长廊”。利于帮助辖区内各民族群众更深刻地了解民族团结、水源保护需要人人参与,进一步凝聚各民族共创幸福生活合力。

人民法庭作为国家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和“基层土壤”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水源保护区法庭将以创建特色人民法庭为契机牢记“水源保护”的使命全面贯彻生态司法理念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维护水源保护区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守护水源保护区天蓝、地净、水清、山绿

 

来源:盘龙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