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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警示教育“零距离”,嵩明法院公开审理两起危险驾驶案件
  发布时间:2023-03-03 10:16:24 打印 字号: | |

3月1日,嵩明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危险驾驶案件,通过“零距离”观摩庭审和“面对面”以案释法的方式,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为嵩明县供电局30余名职工上了一堂交通安全法治课。

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审查案件基本事实,充分听取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证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程序的意见,重点审查认罪认罚具结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均表示服判。

庭审结束后,承办案件检察官、法官以案释法,现场向旁听职工讲解了酒驾入刑的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对嵩明县近五年来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数据分析,提醒参与旁听的干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酒驾、不醉驾,以此为鉴,以身作则,让“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成为人人遵守的行为守则和法律规范。

本次庭审观摩,让旁听人员充分感受到法律的严肃,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效果。今后工作中,嵩明法院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强基工作,结合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法治意识淡薄点、法治风险突出点,补短板、强弱项,持续致力增强公民法治意识,不断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基层司法力量。

温馨提示:醉酒驾驶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更是对家人、对社会不负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来源:嵩明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