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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法院开通小额诉讼“快车道”,跑出公平正义“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3-03-27 14:32:16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嵩明县人民法院在全面提升诉讼化解效能的同时,高度关注当事人诉讼权利,准确界定小额诉讼案件标准和范围,从庭前科学分流、庭审智能高效、送达多元便捷全方位入手,系统优化审理方式,助推小额诉讼审理步入“简、快、准”良性轨道。

突出制度保障,坚持“应适尽适”

全领域构建繁简格局。以繁简分流为主线,重新明确业务部门办案责任、法官办案数量及分案方式,在刑事、民事、执行全领域实行繁简分流的基础上,就民事案件建立“三级分流、两次过滤”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优化《嵩明县人民法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分案规则,由速裁庭负责办理除派出法庭案件外不少于80%的民商事案件,充分发挥速裁庭提速增效的作用。

全流程优化资源配置。以配齐配强速裁法官团队为保障,构建“1+1+2”团队模式。赋予速裁团队优先选案权,在民商事案件立案后3天内完成优先选案,其余案件流转至民事精审团队,实现以20%的法官办理全院80%的民商事案件,确保程序性事务快速办理。2022年度,速裁庭法官人均结案412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64件。

强化诉调衔接,做到“前端引导”

精准衔接适用程序。充分适用新修改民事诉讼法关于小额诉讼标的、范围和合意选择的新标准。当事人引导和诉前调解人员指导同步发力,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小额诉讼程序引导区,积极向当事人发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等宣传手册。调解平台与办案平台有效对接,小额诉讼在诉前调解阶段即同步征求合意适用意见,提前确定不宜适用小额程序的案件,减少程序转换带来的时间损耗。

融入网格强化宣讲。结合“院长进街镇、庭长进村委、法官进网格”的全领域实体化诉源治理模式,网格员深入乡村、社区,运用形式多样和贴近生活的典型案例开展小额诉讼适用引导及普法宣传工作,让当事人知晓小额诉讼程序具有一审终审、高效便捷等优点,积极引导当事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高效解决纠纷。

突出程序简化,做到“提质增效”

优化流程推动审理高效能。创新简化小额诉讼审理方式,对争议不大的案件缩短举证期限、审理周期。大力推行案件要素式调解、要素式审判、要素式裁判文书制作与适用,运用审判要素表开展诉前及庭前询问;利用要素式庭审模式节约庭审时间,提高调解成功率;推行要素式裁判文书制作,对民间借贷、离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物业合同等5类案件均适用要素式判决书。

强化管理提升法官专业性。提升办案法官业务素质与庭审驾驭能力,重视小额诉讼程序向简易程序转换,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和案件审理质量。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流程节点监管,将小额诉讼程序变更转换率等指标纳入考核指标,促使速裁法官增强审限意识,多措并举提升法官当庭宣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强化数智赋能,做到“优化服务”

以科技减负提升质效。配合小额诉讼案件审理需要,必要时启动线上庭审、网上开庭方式,案件办理基本实现独任制审理。加大多元送达力度,开通10102368电话送达,有效衔接邮政送达,为业务庭减轻送达压力,提高审判效率。目前电话送达衔接电子送达成功率高达80%,2022年度,嵩明法院电子送达99523次,电子送达使用率达85.32%。

推动辅助事务集约办理,电子卷宗扫描、装订统一外包,最大限度减轻法官团队事务性工作,充分释放小额诉讼案件快审快执效能。

下一步嵩明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小额诉讼制度优势积极提升审判质效切实降低诉讼成本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实现公正和效率并重的司法效果

 
来源:嵩明法院
责任编辑:尹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