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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云01民终16247号的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2-17 15:09:56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01民终16247

 

廖群:

本院受理的(2022)云01民终16247号上诉人廖群与被上诉人杨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云01民终162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廖群撤诉处理。一审案件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125元,由被上诉人廖群承担。本判决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来源:民二庭
责任编辑:杨斯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