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01民终9968号
杜雄伟:
本院受理的(2022)云01民终9968号上诉人张秋林与被上诉人杜雄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云01民终99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21)云0112民初11885号民事判决;二、驳回上诉人张秋林的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6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00元,退还上诉人张秋林。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