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向全省法院推送《昆明市晋宁区建立区、乡、村三级执行协同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供全省法院参考借鉴。
该方案是晋宁法院在区委及区委政法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负责制定的执行协同联动机制,现已印发全区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村居社区执行。该方案以中共昆明市晋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名义印发,意在构建区委统一领导、法院具体负责、全区各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协同配合的“大执行”格局,凝聚全区力量向失信拒执行为开战,以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为基础,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根据该方案,晋宁区在执行领域构建起六项机制:
一是建立起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村居社区协同配合执行,共同维护提升司法权威的机制;
二是建立起全区各单位围绕被执行人进行财产下落、人员下落、基本情况等方面进行信息互通的机制;
三是建立起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的沟通通报机制;
四是建立起各执纪检察机关、社会各界监督规范,促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机制;
五是建立起对敷衍塞责、不作为、乱作为甚至是阻碍执行的小组成员的追责问责机制;
六是建立起鼓励各小组成员主动协作、敢于担当的奖惩通报机制。
通过这些方法,晋宁全区进一步织密失信惩戒网络、进一步挤压失信被执行人活动空间,引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晋宁法院将以该方案的出台为契机,打造一支既纪律严明又骁勇善战的执行队伍,打开晋宁区执行工作新局面,以更多胜诉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兑现为奋斗目标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