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01民终12959号
叶李彬、黄成斌、陈丹、刘畊宁、吴芳芳、黄欣、叶凯丽、查相文、黄玲、黄成庆、刘希蕊、云南八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请求本院判令:1、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四项;2、改判被上诉人黄成斌、陈丹向上诉人偿还借款本金1550000元及截至2021年3月28日的利息、罚息、复利79987.1元,并支付自2021年3月29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3、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上诉费。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公告期间自2022年10月18日起至2022年11月17日止)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2年11月21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1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