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01民初1737号
李华江:
本院受理(2022)云01民初1737号原告刘金良、付兴春诉被告字林涛、赖贞杭、谢忠杰、李华江、嵩明职业教育基地奥维斯休闲吧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执法承诺书、三个规定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有关事项告知书、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确认书、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12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