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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法院诉前诉中联动调解3.1亿元商事纠纷
  发布时间:2022-10-27 16:40: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某银行昆明分行与大理州6家企业间的4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标的共计311995948.32元。

2021年,某银行昆明分行与大理州6家企业和两名自然人签署《最高额融资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动产浮动抵押合同》等合同,其中几家企业分别担任借款人、担保人,向某银行昆明分行借款数亿元。后因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借款面临无法收回的巨大风险,某银行昆明分行根据合同约定,决定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以收回贷款。

8月11日,收到某银行昆明分行起诉大理州6家企业和两名自然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书后,五华法院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被告企业是当地重点扶持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的影响,现已陷入经营困境。鉴于各方对案件事实无太大争议,只是因为经营状况无力还款,如果进入诉讼,势必产生更多经济和时间成本。故在征询当事人同意后,五华法院于当日根据当事人选择,将涉及到的4案委派至五华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团队进行调解,同时,联系云南省银保监局银行业协会指导和协助调解。

因该4案涉及多项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和保证人担保等情况,且案件当事人众多,分隔两地。案件委派后,由律师和昆明银行业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调解团队,在五华法院立案庭诉调对接法官的指导下,紧锣密鼓地展开案件核查和调解工作。

经过数次电话沟通和线上协调会,以及原告方相关负责人和代理人亲自前往大理与各个企业负责人恳谈,各方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方案。8月17日,各方约定在五华法院进行最后一次调解协商,原本预计当天可调解结案,结果最终未能达成一致。眼看功亏一篑,调解员不想放弃,各方也希望不要轻易进入诉讼,以免本就艰难的经营状况雪上加霜,故调解员继续做各方工作,结果一个月调解期限届满,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案件按程序转入立案。

立案后,五华法院承办法官继续开展调解工作。最终,案件在开庭前基本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开庭当天,因疫情防控的需要,五华法院采用了线上开庭的方式,各方统一调解意见后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和笔录,案件成功调解。

五华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升级改造以来,诉前调解工作成效显著,除调解数量大幅提升外,成功调解的标的超过千万的纠纷也日益增多。下一步,五华法院将继续加强多元解纷工作,探索更加便民高效的解纷方式,力争把更多纠纷化解于诉前。

 
来源:五华法院
责任编辑:普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