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当事人携带诉讼材料来到石林县人民法院板桥法庭咨询立案事宜。了解情况后,诉讼服务站工作人员迅速帮助当事人就地立案。
该案原、被告系同事关系,2019年2月,被告向原告借款5000元,原告3年来多次催讨未果。经审核,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较小,法院工作人员对该案进行繁简分流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移送至板桥法庭速裁法官办理。
承办法官接收该案后立即联系被告了解情况,被告表示对借款本金无异议,但对到法庭处理该案有抵触情绪。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承办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一行即刻至被告处进行巡回审理。
庭审中,承办法官对被告耐心地释法明理,经过努力调解,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全部借款本金,该案以撤诉方式结案。
原告表示3年来自己多次催讨欠款未果,当天正好是“赶街日”,自己上街到人民法庭不仅当场立了案,在法官“马上就办”的努力下,立案后2小时就拿到了被告所欠全部款项,实在是方便又快捷。
该案是板桥法庭自2022年8月1日正式驻点办公后就地立案、就地开庭的首起案件。从立案审核、材料补正、登记移送、开庭排期、文书出具到结案仅历时2个多小时,繁简分流后就地巡回审理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顺利、高效结案,做到了首案“开门红”。
“一枝一叶总关情”,石林法院板桥法庭将继续扎根基层,深植司法为民情怀,积极发挥法庭职责和功能作用,为群众提供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