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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校食堂商户拿不到经营款,法官诉前介入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04-15 16:12: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嵩明法院法官来到杨林某高校,针对多家商户与食堂承包公司纠纷案件组织诉前调解,仅用一周左右时间就帮高校食堂商户拿到经营款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某餐饮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了杨林某高校的食堂,又将食堂的多个档口转租给其他商户,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顾客刷卡消费的钱全部归集至公司账户下,再由公司将经营款发还给各商户。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并未如约发还各商户经营款,双方为此产生纠纷。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商户纷纷向法院递交诉状,欲将公司告上法庭。

嵩明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收到诉讼材料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仔细核实案件基本情况。考虑到案件涉及商户较多,且纠纷发生在高校内,若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未能及时有效化解,可能会扰乱校园正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于是,立案庭法官决定与杨林法庭法官一同前往某高校组织双方调解,以期在诉前化解矛盾。

为了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在调解当天邀请了校方参与到矛盾调处工作中来。经了解,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出现问题,所以迟迟未把经营款退还给各商户。

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阐明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律关系,组织大家集思广益寻找最佳解决方案。经过2个多小时的沟通、评理、引导,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矛盾在源头处得以顺利化解;同时,校方工作人员也表示将会加强监管,尽快解决校园食堂资金集中监管,保障商户合法权益,避免此类纠纷发生。

案件从递交诉状到调解成功仅用了一周左右时间,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和诉讼时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步工作中,嵩明法院将继续主动作为,力争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诉前,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嵩明法院
责任编辑:普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