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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云南法院人】沈男:守公正  勤钻研  勇担当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1-12-09 14:26:29 打印 字号: | |

沈男,女,汉族,2007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经济法硕士学位。自2009年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沈男先后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历年审结案件数量均名列前茅,并主动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在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放松,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公正司法为己任,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每一项工作,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并于202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信念坚定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

只有把中央精神学习好、领会透,才能把工作搞扎实,查摆问题才会有的放矢,落实工作才会积极自觉。沈男在政治上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不动摇。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抵制错误思潮。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把在政治上的理想信念转化为审判工作中的“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自觉行动。


擅于学习  不断探索完善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尺度

尽职尽责、争创一流是沈男到法院工作之初就为自己订立的目标。通过多年法院工作的磨砺,沈男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审判业务水平、法学理论水平、司法实务研究水平、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均得到了普遍的提升。

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迭代迅速,昆明作为西部地区省会城市,随着现代化、城市化进程加剧,正面临着知识产权案件的爆发和升级,这就要求知识产权法官必须紧紧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新情况和知识产权法律更新步伐,而这仅仅依靠勤奋是不够的,必须主动拥抱新事物的心态和擅于学习的能力。为此,沈男通过理解和运用最高院司法政策、关注和思考前沿学术理论、收集和归纳发达地区裁判趋势,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学习系统,不断充实既有知识库,进一步提高了执法办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近年来,沈男在承担了大量审判工作和调研工作的同时,先后审结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疑难复杂案件并就此撰写案例,致力于明晰法律规范、细化法律标准、澄清法律界限。如在彝族特色“罗婺酋长”、“彝族女土司”和“祭祖鹰柱” 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中,得出关于雕塑作品设计者对每个设计阶段中产生的独创性表达享有著作权的认识,因妥善解决知识产权审判的热点难点问题,入选“云南省2015年度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在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对商业标志保护范围的界定,因具有典型意义和指导意义入选“全市法院2017年度精品案例”;又因保护民营经济的良好效果,2018年11月2日,该案再度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涉民营经济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同时,沈男还对专利案件中专家证人的引入、被告方技术秘密保护的界限和规则、技术比对规范化、模块化等进行了探索,并将初步成果在审判团队内进行了分享和实践。


清正廉洁  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形象

沈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坚持在办理每一件案件中依法、良知、审慎,保持诉讼中立,谨言慎行,并运用多年审判经验和不断学习的法律知识,独立发表自己的意见,赢得了同事对其工作成绩的肯定。

同时,沈男对待当事人始终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传递充满人性关怀与理想的温馨,为辨法析理营造良好的环境,为定分止争、服判息诉创造有利条件。坚持调判结合,注重发挥司法裁判导向性功能;坚持严格保护,深入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另外,沈男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始终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做到廉洁自律、勤俭奉公,坚持以法办事,恪守职业道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院清正廉洁、法官公正司法的形象。参加工作十年来,从未发生过任何形式的不廉洁行为。


以案普法  通过典型案例带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担负着保护创新成果、激励自主创新、规制知识产权滥用、促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等重要职责。沈男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切实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责,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努力推动区域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建设与战略实施,提升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用权、维权意识和能力,优化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助推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昆明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然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仅对普通群众来说是比较陌生的,即便对具备一定法律常识的相关人员也较为晦涩难懂,因此,沈男在法治宣传日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的发布等专项普法之余,一直坚持在工作中普法,以案释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配合“法律六进”开展法治宣传。

工作十年,沈男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民审判事业尽心竭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法院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以自己的行动体现了一个人民法官的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操,是一名爱岗敬业、秉公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普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