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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绿水青山    提供司法保障
昆明中院联合晋宁法院到昆明市滇池保护治理整治教育展示馆开展现场学习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1-11-11 11:27:4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滇池保护治理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及党史学习教育,11月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环保庭全体法官干警及晋宁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共计40余人到昆明市滇池保护治理整治教育展示馆开展现场学习。

参加人员来到昆明市滇池保护整治教育展示馆,在现场工作人员的介绍下,集中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详细了解了云南省及昆明市开展“湖泊革命”、推进滇池保护治理取得的成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现场观摩学习后,昆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国权指出,此次到昆明市滇池保护整治教育展示馆开展现场学习,既现场感受了昆明之美、滇池之美,也深切感受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进行整改的坚决态度和坚定信心。作为人民法院,要心怀“国之大者”,转变思维方式,切实加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理解和把握,并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方方面面,为子孙后代计,为千秋万代谋,杜绝就案办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滇池保护与治理、昆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大家纷纷表示,此次现场学习是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次生动、具体、深刻的学习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心怀“国之大者”,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普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