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历时3年!“一颗印”百年老宅的行政诉讼,以这种方式圆满结案
作者:行政庭、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1-09-06 16:44:26 打印 字号: | |

何为“一颗印”?“一颗印”亦称“一口印”为云南地方的传统民居建筑典范即三间四耳,走马串阁楼四合院造型。

2020年,昆明中院行政审判庭受理了一起和“一颗印”有关的行政征收补偿的二审案件,案件涉及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矣六街道办事处宏仁社区宏仁老村230号,系祖辈遗留下来的一栋老建筑,其结构为典型的“一颗印”民居,房屋建盖于民国时期,具有百年历史。

案件上诉人(一审原告)是“一颗印”民居的户主之一。在本案审理期间,昆明市官渡区文物局经研究决定,将该房屋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房屋纳入文物保护后,更增加了本案审理的复杂度。

当事人上诉后,案件经昆明中院行政庭法官阅卷后,发现本案还牵涉其他法律关系,承办法官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同时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意见》精神,承办法官多次与各方当事人交流沟通,到相关单位实地走访。在官渡区政府、区司法局、矣六街道办事处多方协调下开展了一系列矛盾化解工作。期间,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的调解员在法院的委托下,积极主动配合法院采用“背靠背、面对面”的方式耐心细致地进行多次调解。

最终,本案通过法官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公证调解员的多次努力,一座百年老宅的安置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圆满的结果。

另外,在该起“行政征收补偿”案件中,家庭成员中房屋的产权归属、老年户主的赡养等问题也矛盾重重,调解员本着“实质性”解决问题的思路,将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在本案的调解方案中一并提出,并且得到户主方全体人员的同意,让行政案件中的“民事案”也得到了解决。从根本上、源头上化解各方当事人的矛盾,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本案是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昆明市司法局“昆明市行政争议调解和解检察监督中心”及“调解工作指导中心”的“两个中心”建立后调解成功的影响较大、关系较为复杂的行政案件,体现出了“两个中心”主导的“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的工作成效,是在云南省人大《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的背景下,与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司法辅助中心在建立司法辅助事务合作后成功调解的第一个重大行政案件。

“一颗印”民居的行政诉讼案件顺利调解是昆明市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的一次大胆摸索,是党委领导下,司法机关与公证机构的创新成果,该案使“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证机构”的“三维行政诉讼解纷模式”打响了胜利的第一枪。

今后,昆明中院将继续提升行政审判质效,依法促进行政调解,以此推动行政诉讼案件实质性化解矛盾,认真践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普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