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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先进 齐进步】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先锋——何海燕
作者:立案二庭(快审中心)、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1-06-22 15:29:02 打印 字号: | |

何海燕,四级高级法官,现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1999年9月进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二庭副庭长、民三庭副庭长、挂职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创出新举措

昆明中院作为民事诉讼繁简分流试点法院,2020年3月,昆明中院成立了立案二庭(快审中心),由何海燕主持立案二庭(快审中心)工作。

敢于担当需要的不仅是勇气,担当的背后蕴含着与之匹配的品格和能力。何海燕认为,要提高司法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就必须将好“钢”用在刀刃上。她要求全庭法官们要善于在二审案件适用独任制审理的过程中总结经验。在她的鼓励下,大家群策群力,积极探索出在第二审程序中适用“独任制+当庭宣判”以及“案件审理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有利于让简案再提速的创新举措;建立“调裁分流、繁简分流、类案分流”梯次识别分流机制;在分案环节实行程序分流员识别和复核团队再甄别,并将关联性案件分配至同一团队集中办理的优化案件繁简识别标准和分流机制。她带领大家分类研判案件审理规律,采取分层细化等方式,统筹指导辖区法院就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电子诉讼等方面制定操作规则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这些创新举措和工作亮点也得到了最高法院司改办得充分肯定。

 

言传身教关怀爱护打造优秀团队

“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立案二庭(快审中心)主要以团队协作方式开展工作,何海燕作为立案二庭(快审中心)的领头羊,对待身边的每一位同事都充满着仁爱与关怀,知人善用。她充分增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在团队协作的主体意识,发挥审判团队“1+1>2”的作用,正确认识审判团队协作与个体行为风险和责任自担的关系,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各项纪律规定,自觉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增强司法廉洁与司法作风的主体意识。

针对经验尚浅的书记员,何海燕总是围绕“庭前”“庭中”“庭后”的工作流程,耐心的培养书记员与法官密切配合的意识,从内心深处与法官形成默契。她俯下身,耐心细致的与书记员交心谈心,及时了解书记员的思想动态,鼓励他们朝着自己的梦想努力。她的言传身教,引导了一批批年轻的书记员无论是在与法官或其他同事工作交往中,还是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中,都能始终秉承善良仁厚、换位思考、推己及人的心态,做到礼貌、理性与平和。

何海燕还根据每一位法官助理的性格特点、学科背景及擅长领域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进一步分工,促使法官助理们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在多方面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从基层法院选调来的法官助理荀舒靖一直有着读博深造的想法,眼看考试时间将近,工学矛盾带来的压力使她惴惴不安,何海燕在得知小荀的想法后,主动与小荀促膝长谈,鼓励她放下心里包袱,轻松备考。最终,小荀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把案件判公、把规则判明、把人心判暖

把案件判公、把规则判明、把人心判暖是何海燕一以贯之的工作准则。在她曾经受理过一起医疗损害纠纷中,原告家属认为由于院方的过错耽误了病人的最佳治疗时期,导致死亡结果,院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何海燕在案件审理的各个阶段都耐心与双方当事人诚恳交流,对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以平缓的方式多次进行劝解,慢慢消除他们的抵触心理和各种怀疑、猜测。经过对案件的全面审查,最终判定医院承担部分责任。虽然案件的审理结果没能完全满足死者家属的诉讼期望,但是何海燕在整个案件的审理中始终都能一如既往的对当事人予以诚挚的关注,能够敏锐感知当事人情绪的变化,最终依法支持其合理诉求,真正让案件当事人感觉到法律的公正,法官的可亲、可敬、可信。

她常跟同事们说,简单应付、敷衍了事和机械答疑解判,实际效果都是欠佳的。作为一名法官,千万不能小看服判息诉工作,必须要树立起强烈的矛盾化解和信访风险意识,不愿做耐心细致的解释疏导工作,往往就会造成工作的被动和矛盾的沉积,引发一系列更深层次的危机和风险。

把审理的每一个案件转化成一个个典型的案例、一份优秀文书、一篇理论文章,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研究化、研究实践化,这是何海燕对全庭法官干警们的希望。

在法院工作22年的工作时间里,正是由于何海燕始终保持着高尚的人格修养和道德情操,遇事总能做到将心比心,公正自会从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流入人们的心中,在她的带领下2020年立案二庭(快审中心)也被昆明中院评为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普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