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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先进 齐进步】演好新角色 不辱新使命——记人民陪审员蒋青
作者:人陪办  发布时间:2021-06-09 09:55:56 打印 字号: | |

蒋青,1971年2月生,五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自2019年成为一名人民陪审员以来,充分发挥其原来在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经验,积极参加两级法院各类案件,特别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理,得到了两级法院法官干警的充分肯定。

在五华法院及中院参审期间,只要接到法院的参审通知后,蒋青就马上调整安排好自己的其他工作,积极参与各类案件审理,先后参与了人身损害赔偿、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知识产权诉讼、普通货物走私案、抢劫杀人及各类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的审理。在参与审理一个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过程中,为确认现行的赔偿标准,做到合理准确,蒋青不厌其烦,多方努力,多次往返于法院及原单位之间,与在职时的老同事请教沟通,最终掌握了相对准确的赔偿标准,在合议庭发表意见时做出了有效的赔偿建议。在参与一件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的审理时,因当事双方年龄都较大,原告行动不便,蒋青跟主审法官一起,屡次上门了解案情,宣讲法律,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进过不懈地努力,最终促成案件圆满调解结案。在日常庭审过程中,蒋青一方面与法官密切配合,虚心请教,认真听取记录法官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庭后分析,增强自己参与庭审的能力,另一方面在评议、表决案件的过程中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在案件审理后,还能对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学习,并积极向主审法官沟通请教,不断积累经验,提高陪审水平。

在履行人民陪审员的职责过程中,蒋青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司法公正廉洁的重要作用,参审过程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参审能力,力争当好案件的“裁判员”,司法公正的“监督员”。在日常生活中,又能够经常向亲属、同事和朋友讲法、释法,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接触到的案例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努力化解周围矛盾,成为司法和谐的“调解员”,法治工作的“宣传员”。 提高了身边人的法律意识,加深了周围群众对审判工作的认同感。

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职责神圣,责任重大。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蒋青始终以用心负责的参审态度、饱满的参审热情,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化解纠纷,减轻群众诉累,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责任编辑:普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