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1日至11月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12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一)关于“履行审判机关职责使命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政治建院,提高政治站位。在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政治教育,依托市委党校开展2期党性提升轮训班,并与政治轮训、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创新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严格规范执行案件的办理和管理,重点整治超标的查封,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着力破解“执行难”。
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制定《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细化院庭长、法官权责。规范发回重审、重大改判案件流程,发布4期审判运行态势分析通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开展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比活动,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对重点案件、重要流程节点、重点环节的监管。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进一步细化过问案件记录、通报、责任追究流程。自2021年起,全市法院全面启用最高法院“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建立月报告、季报告和常态化检查监督制度。广泛宣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落实凡过问必登记要求,营造良好司法环境。
二是树立“扫黑”与“打财”同步意识,加大力度依法提升涉黑恶案件“打财断血”执行质效,斩断其利益基础。
三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建设,充实特邀调解力量,建立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方便群众诉讼,解决群众困难。
四是加强环境资源案件专题调研,统一裁判尺度。制定《昆明市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备案程序工作办法(试行)》,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五是把国家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扎实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
(三)关于“司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破产审判工作,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制度,助力城中村改造和“烂尾楼”治理。持续抓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落实。
二是在全市法院持续开展长期未结案清理工作,强化督促检查,持续跟踪问效。
三是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工作,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服务“六稳”,助力“六保”。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筑牢思想阵地。
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工作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三是举办全市法院重大敏感案件处置工作培训,妥善处理敏感案事件。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方面
(一)关于“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开展“三整顿三提升”教育活动,进一步整顿思想、纪律、作风。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扎实开展家风恳谈活动。
二是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
(二)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缺乏规矩意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审判执行业务部门权力运行机制流程图,强化针对性防控。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控管理。完善院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制定完善《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细化内部管理,加强节点监控。
(三)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驻院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重大事项和重要专项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充分发挥院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教育和管理,严格监督执纪。加强督察室职能作用,持续认真开展审务督察。选强配齐各部门廉政监察员,强化部门内部监督。
二是制定《院机关纪委办理信访投诉工作流程的暂行办法(试行)》,规范信访投诉件的办理流程。建立信访投诉件办理情况季度通报、半年分析制度,发挥“信访治本”作用。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差旅费报销,自2021年起,公务差旅费报销全部通过“公务之家”进行审批和报销,严格审核、规范管理。
二是规范机关工会活动及经费开支,加强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
三是制定《行政管理内部控制手册》,健全涵盖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管控规程和综合管理规定等三个方面共计28项规章制度的内控体系。
三、关于机关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抓党建工作政治功能缺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意见》,调整院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分工,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机关党委力量,充分发挥机关党委职能作用。
二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议事清单》,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进行细化分类。制定《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法院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新时代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办法(试行)》等文件,夯实党建工作制度基础。认真指导各支部加强党建工作,开展院机关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
三是制定《发展党员工作八项制度》,进一步加强青年干警的教育培养,规范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
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强配齐各支部书记、副书记。认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指导各支部规范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
(二)关于“选人用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和规定开展干部选拔工作。
二是制定《关于加强青年干警教育培养工作的实施办法》,做好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各项工作。
(三)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警谈,做到经常“咬耳扯袖”、提醒警示。分别组织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院党组成员按规定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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