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速立案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紧盯群众“立案难”问题,结合“两个一站式”建设,多元化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网上服务有速度。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跨域立案、自助服务终端、网上缴费、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实现网上立案缴费、跨域立案、自助立案缴费、网上查询咨询,让当事人少跑腿、信息多跑路。
——现场服务有温度。提高窗口立案服务质量,对立案材料齐备的,做到“当日到、当日立”,对立案材料不全的,加强诉讼引导,坚决做到一次性告知。同时,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老年人服务综合窗口,为民营企业增设绿色通道,为特殊人群立案提供便利。
——主动服务有深度。多次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服务中心了解诉讼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老年人服务窗口
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自助服务终端
减”轻诉累 执行立案无需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精准聚焦群众需求,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印发《关于申请执行立案时无需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自今年4月29日起,昆明两级法院在受理执行立案时,申请人无需再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将由执行法院负责核查有关法律文书是否生效,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时开具生效证明的诉累,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印发《关于申请执行立案时无需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
执行立案无需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乘”风破浪 服务保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切实加强对滇池、阳宗海环湖水域的司法保护,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贯彻省市委及政府主要领导现场督办滇池治理保护昆明市立行立改工作会议精神,高位推动涉滇池、阳宗海环湖水域以湖泊保护为中心的涉水污染防治、水资源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现涉滇池、阳宗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加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探索适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修复方式,最大限度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同时,加强环保宣传力度,结合“3.12”植树节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携手护航绿水青山”主题党日活动,到公益诉讼林进行植树、护林,举办环保普法讲座等活动,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影响力。
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贯彻滇池治理保护相关会议精神
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携手护航绿水青山”主题党日活动
“除”恶务尽 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法官干警深入社区开展“访民情、办实事”走访调研,大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并就群众关心的家庭纠纷、继承遗产纠纷、物业矛盾纠纷等频发的民事纠纷提供现场法律服务。持续做好重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资产清退发还工作,进一步研发和优化重大涉众案件信息登记核实系统,实现全线上登记核实和涉案资产清退发还,大大提升了疫情期间涉案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同时,全力投入重点地区破案大会战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COP15胜利召开和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社会治安环境。
深入社区开展“访民情、办实事”走访调研
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