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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践行初心担使命
昆明法院持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1-04-14 10:27:0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昆明市两级法院将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审判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立足本职岗位,主动服务群众,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昆明中院

立案一庭:推出便民服务“大礼包”

昆明中院立案一庭结合两个一站式建设,推出系列便民服务举措。一是积极推进诉讼服务大厅全面建设及诉讼服务大平台建设,通过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跨域立案、自助服务终端、网上缴费、移动微法院应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网上立案缴费、跨域立案、自助立案缴费、网上查询咨询;二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通过制作海报、办理流程指示图、电子大屏滚动播放诉讼服务动漫等方式,积极向当事人诉讼服务提供指南,努力实现让当事人少跑腿、信息多跑路,为当事人提供了诉讼便利;三是提高窗口立案服务质量,加强诉讼引导,对立案材料不全的,坚决做到一次性告知,为老年人群等特殊人群立案提供便利,增设老年人服务综合窗口;四是积极开通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线上缴费退费方式,实现诉讼费缴纳、结算、退费等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五是为民营企业增设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便中小投资者诉讼;六是加强自贸区司法保障,多次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服务中心了解诉讼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切实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为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民二庭:积极促进调解、化解矛盾

3月26日,昆明中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上诉人徐某某与被上诉人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承办人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发现上诉人上诉理由明显不能成立,为提高诉讼效率,便主动依法对其释法说理,建议其是否考虑撤诉或者与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上诉人听取法庭意见后经考虑提出初步调解意向,说明自己并非不愿意还钱,而是现在确实没钱,希望对方能够免收利息,并提出了分期还款的计划。后法庭决定休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法庭耐心细致的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承办人依法制作了调解笔录由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当事人均对我院工作表示认可并表达了感谢。

 

嵩明法院:组织云师大商学院法学生旁听庭审

4月1日,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社团的40多名法学生到嵩明法院旁听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庭审持续了2个多小时,双方诉讼代理人分别举证质证,5名证人轮流出庭作证。承办法官在认真听取双方诉辩意见的基础上,对事实依据及法律适用等进行了全面的审查,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有序。庭审结束后,同学们都意犹未尽,积极向承办法官提问,承办法官结合该起案件及《民法典》适用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交流。同学们纷纷表示,这次与法庭的“零距离”接触,使他们更直观地了解了案件审理的程序,对民事法律问题有了新的理解与思考,今后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学好《民法典》,当好普法宣传的先行者。


安宁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  服务基层老百姓

4月2日,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强对基层群众的以案释法及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安宁法院在温泉街道办事处挂牌设立巡回审判点。巡回审判点的设立,体现了“宁可法官多跑路,不叫百姓多跑腿”的司法便民为民理念。通过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对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培训,多形式、多层次为温泉街道办事处及辖区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同时,巡回审判点将加强与温泉街道办事处及司法所的联系、联动,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推进诉前矛盾纠纷的化解,有效发挥人民法院联系基层群众、服务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东川法院:送法进校园 保护未成年

近日,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多发等问题,东川法院组织法官干警到东川区第二中学对全校师生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专题讲座。讲座中,法官干警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通过法律知识和现实案例相结合的形式,分别从“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刑法对未成年犯罪的惩戒”等方面做了详细讲解,帮助同学们树立牢固的守法观念,引导同学们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远离违法犯罪活动。通过这堂法治课,不仅使老师和同学们了解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还增强了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拉近了法官与学生的距离,让学生们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法官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普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