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星灿,1963年11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1979年9月参加工作,1989年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民庭、民二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二庭副庭长、审监庭副庭长,现任审监庭四级高级法官。
“歪打正着”的人生历程
杨星灿法官最初学的是机械工程专业,通过自学法律,最终当上法官。“这辈子从事法律工作纯粹是歪打正着”,说起选择法律作为终身事业的原因,杨星灿用“歪打正着”幽默地回答。他有着42年工龄,坚守民商事审判岗位32年,专业的学识、丰富的经验,让他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大家公认的实务专家和“老中医”,同事们遇到疑难复杂案件,都会请他帮忙“把脉”。他先后审理了各类一、二审民商事案件2000余件,审理各类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200余件,减刑假释案件5000余件,有着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在院工作期间,先后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先进个人,曾获得云南省人民满意法官荣誉称号。
释法说理润物无声
杨星灿法官每次开庭都会耐心地跟当事人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甚至把每一次开庭都当做一堂寓教于审的普法课。用当事人听得懂的语言去解释法律,让当事人在平息纷争之后觉得自己通过法律途径、经过法律与情理的协调解决了纠纷,还增长了法律知识。
在办理一件看似简单却又极具典型教育意义的离婚纠纷案件时,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纠纷矛盾,他与合议庭成员驱车500余公里走进农家,运用熟稔的司法技能和深厚的司法文化素养去教育、感化当事人和旁听的群众,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演绎法律的教育指导功能和司法的评价指引功能。
永葆公正法律情怀
“作为一名法官,要有一颗追求公平正义的心,要具备实现公平正义的业务能力,更要实实在在地去践行公平正义。”杨星灿法官是这样说也正是这样做的。
在面对群众呼声大、舆论干扰多的案件时,他始终坚守公正的法律情怀和法律信仰,不屈不挠、不枉不纵,稳稳地托住正义的天平,让当事人能够在每一起案件中辨别是非曲直,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