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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先进 齐进步】杨艳:最美家庭女法官
作者:民三庭、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1-02-24 14:02:23 打印 字号: | |

杨艳,女,1977年11月生,汉族,法学学士,2000年通过公开招考进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民事审判第四庭、第二庭、第三庭工作。现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一级法官。

心系群众、俯首为民

杨艳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保持实事求是、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始终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贯穿于司法审判的各个环节和全部细节之中。在开庭时间安排上,她充分为远郊当事人路途着想;在庭审中,她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辩权利;遇到当事人来电来访,她总是热忱耐心地接待;面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她则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不厌其烦地解释法律;撰写法律文书,她更是字斟句酌,力求通过强化文书说理,让诉讼群众对诉讼结果胜败皆明。

她常说:“民事,人民的大事”“对我们来说审判的是一件案子,对当事人来说可能是影响一生的事”,所以在每一个审判案件中,她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她倾心聆听,探寻真意,调和诉请离婚的七旬老夫妇破镜重圆,安享晚年;她走访乡邻,了解乡规民情,保障了农村外嫁女不因离婚而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权益;她现场开庭、现场调解,让因祖遗房产问题结冤多年的邻居姐弟,握手言和,重温手足情谊;她亲临病床前听取老母亲诉讼的真实意图,让沟通消除被诉赡养子女与母亲之间因交流障碍产生的隔阂;她多处走访调查,研究政策规定,落实了对越参战老兵的劳动权益,不让为国流血的人流泪........一桩桩“小”事的处理,一件件案子的解决,充分体现了杨艳法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实践。

精于业务、勤于研学

杨艳法官具有良好的审判作风和丰富的审判经验,至今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1600余件,没有被发回重审案件,也没有被申诉重审改判案件。她撰写的裁判文书不仅法理论述清晰、透彻,还满载着品德的温度和价值的厚度,并先后荣获优秀裁决文书金奖、银奖。在完成审判工作的同时,她还注重调研学习,撰写案例入选年度精品案例。此外,她特别注重审判经验总结,且乐于分享学习,曾接受昆明市人社局的邀请,为全市仲裁员、法官代表讲授劳动争议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审思路。凭借她过硬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多次荣获优秀法官、办案标兵等称号。

琴瑟和鸣、忠厚传家

杨艳法官和爱人共同奋战在审判第一线,作为一对夫妻法官,一方面要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另一方面要照顾好家庭。夫妻二人相濡以沫、琴瑟和鸣,孝顺父母、关爱孩子,特别注重家风教育,始终坚持言传身教、以身作则,教育孩子懂礼义、知廉耻,孩子耳濡目染、积极向上,家庭氛围温馨和谐,先后荣获“昆明市最美家庭”“昆明市文明家庭”称号。

 

 
责任编辑:普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