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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召开2020年度全市法院精品案例新闻发布会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1-01-26 09:30:59 打印 字号: | |

1月25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20年度评选出的12件精品案例。自2003年开展此项活动至今,昆明中院已先后评选出18批,累计245件精品案例。发布会上,昆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院新闻发言人李志昆通报了精品案例评选及案例情况。

据李志昆副院长介绍,此次评选出的精品案例,是经过全市两级法院推荐、筛选,在全市法院报送的98篇参选案例中,通过设置评审专家库、采取匿名评审、扩大基层法院参评数量等方式,经法院内外评委多轮评选,并报昆明中院审判委员会审定,最后评选而出的。其中包括,王某某等人合同诈骗罪一案;王某被控合同诈骗被判贷款诈骗案;杨某甲、杨某乙诉丁某继承纠纷案;原告文甲、文乙与被告文丙继承纠纷案等共计12篇,其中,刑事案例2篇,民商事案例10篇。

李志昆副院长在介绍案件情况时表示,此次评选出的年度精品案例主要体现了四个显著特点:一是新类型案件较多,审理专业性强,适用法律难度较大,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二是涉及热点难点问题多,对于促进同类案件执法统一有积极影响。三是案件审理所确定的裁判原则对于同类案件在审判思路、责任认定、法律适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等方面具有参考意义。四是在法律适用方面,对相关立法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学理论、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的理解把握准确到位,并正确适用,对规范案件所属领域的法律关系具有积极作用,体现出承办法官及合议庭较强的司法能力。

李志昆副院长表示,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多年来,昆明中院始终把“办精品案件,评优秀案例”作为一项长期工程,把精品案例评选作为评价审判质量的重要标尺,不断创新评选方式,严把案例质量。通过持续不断地推进精品案例评选工作,对全市法院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效、增强司法公信力、促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官职业化建设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20年昆明中院连续第二年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先进组织单位。

精品案例评选工作是昆明中院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和实施法官以案释法制度的一项有力措施。通过统一发布精品案例,以案释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引导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推法治昆明建设。

发布会结束后,媒体记者就自己关心的案例及案例中涉及的一些具体细节采访了主审法官和案例撰写人,法官们一一给予了解答。

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网、云南法制报、云广新闻、云南信息报、春城晚报、昆明日报、昆明电视台、掌上春城等十余家媒体(栏目)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责任编辑:普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