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执行
12月8日,昆明中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接到执行财产线索,突袭被执行人自建的仓库,一举查封了3辆汽车和42辆山地自行车。当被执行人张某赶到现场后,很配合法院的执行,愿意将仓库里的财产提供给法院查扣。张某说:“我不是赖账,自己有1个多亿收不回来,只要收回来了,这点钱算个哪样……”
△昆明中院执行干警与当事人双方沟通具体执行事宜
中午12点左右,昆明中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电话称:被执行人名下的车停在车家壁的仓库里,请求执行干警前去扣车。执行干警向昆明中院执行局领导汇报后,执行局立即组织执行干警赶赴现场。1点左右,数名执行干警赶到现场,仓库大门紧锁,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电话,执行干警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让张某尽快赶到仓库配合法院执行。随后,张某安排保管仓库钥匙的工人,打开库门,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查看被执行人库存自行车
打开库门后,执行干警进入仓库,发现了3辆汽车停在仓库里。同时,执行干警发现仓库二楼,还有一些纸盒子。“那些纸盒子里是什么?是不是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干警问道。
这名工人说:“那些是山地自行车,上面有一堆是张某名下的,另外还有一堆,是张某朋友的。这些货,要等张某来核实……”随后,执行干警电话通知张某,尽快赶到仓库配合法院执行。
△查看被执行人所属车辆
20多分钟后,张某来到现场。“仓库里3台汽车都可以扣押,还有一批崭新的山地自行车也可以扣押……我现在确实拿不出来钱,自己在外有1个多亿收不回来,正在打官司,如果收着钱了,不会麻烦法官们跑一趟了……”张某说,多年前,他在昆明,也算有名的人,如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
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先后多次向李某借款上千万元,张某陆陆续续还了一些,尚欠本金790万元。张某及其公司都无力偿还,李某将公司、张某等人告到昆明中院。今年6月,昆明中院判决:由昆明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张某等人归还李某本金79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 查封车辆
判决生效后,昆明某经贸有限公司、张某等人还不出钱,便向昆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12月8日中午12点左右,李某得到信息,张某租地建盖的仓库里,在张某名下有几辆汽车停在仓库里,便打电话给昆明中院执行局。随即,执行局组织执行干警赶赴现场查扣车辆。
△被执行人签字
张某来到仓库,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愿意将停在仓库里的3辆汽车和42辆山地自行车查扣。接下来,昆明中院执行局将对所查扣的财产进行评估、拍卖,拍卖款发还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