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执行工作是将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把裁判文书上确定的内容变成实际行动。往往被视为司法审判当中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在因种种原因的影响下,当前,执行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而执行难也成为困扰人民法院整体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瓶颈。
近日,昆明中院根据云南省高院相关通知精神和要求,在全市法院启动了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该活动主要通过“规范案件办理”“规范案件管理”“规范执行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22个具体事项规范执行行为,以全面提升法院执行工作质效。为破解“执行难”提供动力,为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提供保障。
5月7日,为全面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在全省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确保全市法院“规范执行年”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昆明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规范执行年”推进会。昆明中院执行局局长王锋主持会议,并通报了基层法院执行局长述职情况。
昆明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传彪从“充分把握全市法院“执行规范年”活动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不折不扣的将活动要求落实到位”两个方面进行了部署安排。要求全市法院要以《方案》为指导,在把准方向、推动落实上下功夫,通过“规范执行年”活动的开展,筑牢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的基础,保证全市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和“3 + 1”核心指标高位运行。
昆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国权指出,今年在全省法院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是全省法院贯彻“落实年”的一项重要内容。最高法院、省高院就规范执行行为出台、下发的相关规定、意见和通知,为全市法院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指明了方向、立下了原则、明确了标准。全市法院要切实规范执行行为,解决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公正执行、规范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打造执行铁军,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确保全市法院执行工作高位运行,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
就如何在全市法院扎实开展好“规范执行年”活动,董国权院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的重要性。全市法院要站在构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在全市法院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到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最高法院、省高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提高执行业务技能、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程序观念,提高法院执行工作社会公信力,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全面把握开展“规范执行年”活动的目标和任务。全市法院要以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为关键,继续发扬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精神,用“较真”的精神,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进一步深化执行整改,突出执行规范,创新执行模式,健全执行机制,巩固执行成效,打造能打硬仗、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执行铁军,推动执行工作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
三是确保“规范执行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全市法院要切实加强对“规范执行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集中对执行工作和执行队伍进行规范整改,进一步提升全市法院执行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水平,强化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健全和完善执行工作规章制度,以规范执行维护法律权威,以依法执行彰显司法公正。
最后,董国权院长号召全市法院要在保持执行工作平稳发展的基础上,以对历史负责、对事业负责的高度,坚决打好“规范执行”这场硬仗,以执行规范化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助推法治社会发展进步!
昆明中院领导班子成员、专委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及全市法院执行干警以视频的形式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