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最大的功能帮需要的人抵御风险,
从而使购买人多一份安心。
然而,今天的案例里便有骗子打起了保险的主意……
案例回顾
王某自2004年起多次在××保险公司购买了多份保险,这次又“放心”花了150万元在该公司购买管理产品,本以为买了多年的保险,不会被骗,不料.....
2016年3月,××保险公司瞿某,为了偿还其所欠借款,将王某叫到其办公室,以公司经理身份向王某推荐了公司代理销售的“××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并请王某帮忙完成公司业务帮其购买150万元的管理产品。之后,王某按照被告人瞿某的要求将150万元款项转账至王某1账户上,当日,王某1即按照瞿某的安排将150万元用于归还个人欠款,未将该款转入公司指定账户。
后王某向被告人瞿某索要保单,瞿某于指使王某1制作了一份虚假的“交易提交成功”凭证交给王某,谎称已帮王某购买了150万元的管理。一年之后,瞿某都未为王某办理该笔保险业务,后在王某的多次追问下,迫不得以,瞿某将款项用于归还个人借款的情况告知王某,并承诺归还王某150万元的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截至案发时,瞿某只归还了王某3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王某保险费人民币11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诈骗罪。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瞿某即到案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综上,瞿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责令上诉人瞿某退还被害人被骗款人民币114万元。
中院君建议
个人保险可以根据自己的投保需求和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最好是找保险专业人士咨询,进行专业的需求匹配,对多种同类型产品进行对比、分析。在购买后要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如发现异常要及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