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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改革机遇  明确目标任务  昆明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推进会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0-03-06 13:47:26 打印 字号: | |

3月5日,为全面推进全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改革任务在全市法院顺利推进。昆明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推进会。会议以视频的形式召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滕鹏楚、二级巡视员董桂琼,昆明中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基层法院院长、各法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昆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夏静良主持会议。

会上,昆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昆就《昆明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试行)》进行了说明,通报了相关工作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

昆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国权就如何扎实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改革机遇,确保思想认识准确到位。在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期间,全市法院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探索力度,主动将试点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试点成效推动提升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力实现试点工作的预期目标。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凸显昆明特色,不折不扣抓好方案落实。全市法院要对目标定位有清醒的认识和深刻的把握,准确理解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要求,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推进。要在全面实行无纸化办案的基础上,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当前化解纠纷渠道不够多、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匹配不够精准、诉讼流程和方式还不够便捷等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加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各基层法院要根据自己实际,突出特点,做强亮点,做出特色,探索积累昆明经验。

三是把握工作要求,积累有益经验,扎扎实实取得改革实效。各基层法院、各部门在开展试点工作的过程中,要准确把握试点文件的精神和内容,重大问题要和试点文件对标对表,在现行规定的框架和基础上细化操作规程。要有敢干、想干、干成事的精气神,大胆闯、大胆试,妥善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既顺应时代要求,又紧扣法院职能定位。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全力推进昆明试点工作。全市法院各级领导,特别是各基层法院院长,一定要按照方案要求,全力抓好试点工作落实,确保改革工作在两级法院扎实开展、稳妥推进。

省高院滕鹏楚副院长就昆明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市法院,一是要充满信心、不辱使命。滕鹏楚副院长指出,此次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要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因此,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充满信心,把此项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要上下联动、统筹推进。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昆明中院分别就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出台了相关方案,昆明各基层法院要迅速行动起来,根据各法院案件情况、人员情况及时推出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和措施。三是要对标对表、砥砺前行。昆明法院要将两个“一站式”、繁简分流、分调裁审三项重点改革任务有机结合起来,按改革方案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任务指标。


 

 
责任编辑:刘会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