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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阴霾下云南北京五院联动点亮申请人希望之光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0-02-10 09:56:08 打印 字号: | |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来势汹汹,让这个冬天显得格外寒冷。灾难面前,有人惊慌失措、有人挺身而出,有人独善其身、有人急公好义。病毒肆虐,但执行干警无畏艰险。2月3日,昆明中院急当事人所急,在云南高院、北京高院、北京朝阳区法院、海淀区法院的全力协调、支持下,于2月7日顺利为5个保全案件涉及到的4公司股权成功续封。案件当事人直言:“感谢两地执行干警不畏艰险,让我在寒冬中看到了希望。”

段某是五个案件的申请保全人。他因民间借贷纠纷将董某起诉至法院,并在审理阶段提起了诉讼保全,保全了董某持有的4个公司股权,系首封,价值5000余万元。这五个案件经一审判决董某赔偿段某一亿多元。但董某不服,现在二审中。

然而,保全过的这批股权是案件唯一的财产线索,且归属北京市有关部门管辖,并即将在2020年2月8日到期。如果不及时采取续封措施的话,可能会导致轮后查封、股权失控转移等情况,最终影响权利人的利益。段某的案件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续查封的申请书和载定书后,昆明中院本计划1月31日安排实施团队干警前往北京续封股权。但由于当前面临的疫情形势十分严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及昆明中院的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规定,不能派人直接前往北京市办理续封手续。为此,在征得案件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我院及时在节后首个工作日,通过执行工作平台委托北京朝阳区法院及海淀区法院办理,并注明务必在2月7日前帮助完成续查封。由于北京市疫情管控严格,在云南省高院、北京高院的积极协调下,海淀法院、朝阳法院执行干警冒着极大的防控风险为我院办理了续封手续,及时地保障了申请保全人的权益。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最高法院要求,有关案件需要跨区域执行的,原则上应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进行事项委托。受托法院因疫情防控原因表示不宜受理事项委托的,委托法院应及时撤销委托。在这样的背景下,云南高院、北京高院、昆明中院、北京海淀区法院、北京朝阳区法院五法院积极协作,顺利完成了这五个案件的续封工作,切实体现了疫情当前,干警有责,为民司法的执行精神。



 

 

 
来源:中院宣传处
责任编辑:刘会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