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昆明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019年度评选出的14件精品案例。自2003年开展此项活动至今,昆明中院已先后评选出17批,累计233件精品案例。发布会上,昆明中院新闻发言人、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李兴虎通报了精品案例评选及案例情况。
据李兴虎庭长介绍,此次评选的14件精品案例,是经过全市两级法院推荐、筛选,法院内外评委多轮评选,并报昆明中院审判委员会审定,最后从全市法院报送的91篇参选案例中评选而出的。其中包括,杜某某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杨某某、李某某诉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金铂利殡仪有限公司人格权纠纷案;张某某、刘某军等诉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移民工作局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李某某诉云南熊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赵某一般人格权纠纷案等共计14篇,其中刑事4篇、民事8篇、行政1篇、执行1篇。
李兴虎庭长在介绍案件情况时表示,此次评选出的2019年度精品案例主要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新类型案件较多,审理专业性强,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二是涉及热点难点问题多,社会关注度较高,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案件审理所确定的审判原则对于同类案件在审判思路、责任认定、法律适用、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等方面具有参考和指导作用。三是在法律适用方面,对相关立法精神、法学理论、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的理解把握准确到位,体现出法官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应用法学研究能力。
李兴虎庭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本次案例评选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旨在总结审判经验、加强审判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提高审判质效、维护司法公正。整个评选过程做到了坚持标准,规范操作,注重质量,所评选出的精品案例集中展现了昆明法院法官干警精湛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司法能力。
精品案例评选工作是昆明中院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和实施法官以案释法制度的一项有力措施。通过统一发布精品案例,以案释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引导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推法治昆明建设。
发布会结束后,媒体记者就自己关心的案例采访了新闻发言人、主审法官和案例撰写人,对案例中涉及的一些具体细节进行了提问,法官们一一给予了解答。
云南电视台、云南网、云广新闻、云南信息报、春城晚报、昆明日报、都市时报、无线昆明等十余家媒体(栏目)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