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前往昆明北市区一小区,对小区内一家临街火锅店铺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这是昆明市各级法院为期3个月的“春城利剑”执行行动中又一起顺利执行的案件。
昆明中院执行局执行员伍永权介绍,该火锅商铺共有1580余平米,临北辰大道,为临街独栋商业用房。该栋房屋的所有人李某于2015年以房屋为抵押,向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金马支行申请了抵押贷款,但逾期不还款,至今本金和利息已累计超过3000万元。
经调查,该栋商铺内的火锅店并非李某独有,而是李某与他人合伙开设,在该案第一次执行时,考虑到该栋房屋产权情况复杂,继续执行会给第三人带来损失,昆明中院执行局在查封了房屋产权后“终本执行”。目前,该火锅店的经营情况已经明晰,相应产权关系已厘清,因此重新启动执行。
昆明中院执行局执行一处处长刘欣介绍,该栋房屋此前曾进行过两次拍卖,但均流拍,现已进入变卖程序。“一拍、二拍的市场价不是很好,预计腾空房屋后会好一点,我们的目的就是让债权人的债权最大化实现。”刘欣说,截至目前,在“春城利剑”执行行动中,全市各级法院已经执行100多件案件,执行标的物总价达5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