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昆明中院利剑再出鞘 干警突袭“新螺蛳湾”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9-11-07 10:32:39 打印 字号: | |

11月5日下午17时许,昆明中院执行局如往常一样正在加班。2309办公室电话突然响起:“我找宋法官,我发现了欠我钱的王某明,他在新螺蛳湾这里,你们快来。”



原来申请人王某玲偶然发现了长期以来一直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王某明的踪迹。在反复核实被执行人的确切位置后,承办人宋云明立即向王锋局长汇报。王锋局长当即指示,马上集结执行力量,突袭新螺蛳湾,拘传被执行人。

 


这是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2017年12月17日,被执行人王某明与申请人王某玲签订了服装专卖经销合同,王某玲向王某明支付了10万元货款、风险抵押金、店铺装修费等费用。约定在统一的经验模式下开展经营。但是,3个月后,王某明就不按照合同约定供应货品,最终导致长期亏损。经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经销合同,并由王某明支付申请人17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但被执行人均无回应。法院对王某明公司注册地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王某明早已人去楼空,唯一的电话号码也一直无人接听。就在案件陷入无法执行的境地时,随着申请人的这个电话,事情出现了转机。

 


18时32分,昆明中院7名执行干警按照指示抵达目的。四名法警确认了被执行人王某明的行踪,进入商铺后,承办人确认了王某的身份后,向其说明来意,并将其控制带离,送回昆明中院执行局接受调查。

19时许,执行干警对王某明进行询问,并依法对其个人财产进行搜查。经搜查,被执行人王某明有银行卡5张,现金5元。执行法官通过手机银行、微信钱包等查看了其电子账户和转账记录,发现其仅有几百元,近期转账记录也没有大额支出。在执行法官的高压态势下,王某明终于意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错误,当即承诺先凑1万元还给申请人,其余款项每个月20日前按计划支付。其还款计划得到了申请人王某玲的认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利剑出鞘,必见成效。据统计,自10月8日全市法院开展“春城利剑”执行攻坚行动以来,全市法院共出警1132人次,签发司法拘留决定62份,执行到位46078.59万元。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