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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以案释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警示教育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19-10-25 16:22:46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0月24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李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一案。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警示教育,按照《昆明市“阳光司法进机关”法治宣传工作方案》要求,以此案为鉴,昆明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昆明中院和市纪委、市监委驻昆明中院纪检组共同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进行政机关”阳光司法活动,昆明市25个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昆明中院干警及来自云南法制报、昆明日报、掌上春城三家媒体的记者共300余人旁听了该案的庭审。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人员纷纷表示,这是一堂生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警示教育课,通过全程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心灵上和思想上均受到了很大的震撼和教育,真切认识到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并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要牢记党的宗旨,恪尽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定要慎用手中的权利,牢记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切实做到守法度、不逾纪,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

 

 
来源:宣传处
责任编辑: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