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破产审判信息化运用 落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昆明中院首例网络债权人会议成功召开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19-08-12 17: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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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9日,昆明中院清破庭受理的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在该院第二法庭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合议庭法官主持,邀请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会议主席、企业职工代表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8786家债权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通道以网络形式参会。本次会议历经通报破产案件阶段性工作报告、财产调查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报告,表决重整企业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以及针对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关心的相关问题现场答疑等环节,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债权人总人数的99.83%。债权人最终表决通过了《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变价方案》,圆满完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件系昆明市辖区范围内受理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破产案件,涉及债务规模约人民币110亿元。案件受理后,在云南奥宸系公司司法重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市政府的大力协调帮助下,在法院的积极推动下,债权申报、财产接管、债权核查、资产核查、诉讼对接、职工安抚等各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但因公司之前涉及未完工的商品房在建工程项目,已存在逾期交房的问题,牵涉到众多购房业主债权人、建设工程款优先债权人、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逾期交房的业主由于担心所购房屋无法完成建设并交付使用,逾期办证的业主则关注房屋所有权证书是否能依法取得,目前未完工的在建工程仍处于停工状态,导致相关利益主体对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不满情绪加剧,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及维稳风险。 筹备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中,因该案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且债权人分布在全国各地,如何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程序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及如何维持会议的现场秩序等问题成为本案会议召开模式的决定性问题。经合议庭拟定多种方案并多次讨论,最终决定通过以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召开会议,相比传统债权人人数众多的大型现场会议,网络会议对债权人参会权利的保障显著提高,会议突破了债权人参会的地域限制,使债权人足不出户即可全面掌握案件审理、办理过程及具体的信息,充分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参会权及表决权。债权人通过电脑及手机方式参加会议并行使投票权利,既节约了债权人的司法参与成本,也保障了会议顺利召开的效率,有效避免矛盾冲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本次会议通过信息化手段的方式助力破产审判工作的推进,为今后债权人地域分布广、人数众多的大型案件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积累了有益经验,也为法院今后在处理重大敏感案件时如何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