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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 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19-05-24 17:58:48 打印 字号: | |

5月24日,昆明中院召开第21次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并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昆明法院情况进行情况通报和工作部署。院领导、专委,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院扫黑办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国权传达了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情况反馈会会议精神,并就下一步昆明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
一是要不断提高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看待扫黑除恶工作,提升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要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本职工作。对涉黑恶案件的办理要体现从快、从严、从重,要严格缓刑、监外执行、减刑的审核;三是要强化综合治理,加强统筹协调。要把“一案三查”工作抓出实效,要重视公安、检察机关邀请参加的重大案件研判的会商会研工作,要加强对指导对象的指导工作;四是要不断强化纪律要求,建设过硬队伍。
会上,董国权院长还就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视察昆明法院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着重对代表委员提出的70多项意见建议进行了通报。就如何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设,董国权院长提出了4点要求:
一是要立行立改,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强化工作人员能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二是要立足长远,遵行规律,推进法院有序发展。全市法院要进一步研究“案多人少”矛盾解决机制,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建立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质效,强化党建与法院文化相结合工作,通过智慧法院建设,以科技手段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干警的心理干预和疏导。政治部要结合专项活动,对全院干警安排每年1-2次的心理辅导;要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多组织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四是要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强联络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增强“四个自信”。 

 
责任编辑:毛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