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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召开2019年第十八次党组(扩大)会 研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作者:宣传处  发布时间:2019-04-19 17:23:05 打印 字号: | |
  • 会议现场
  • 董国权院长讲话

419日,昆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国权主持召开昆明中院2019年第十八次党组(扩大)会,研讨推进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院班子成员、专委、调研员、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董国权院长组织与会人员传达学习了云南省委书记陈豪、省长阮成发有关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批示及相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审议通过了昆明中院《关于认真贯彻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边督边改工作规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办理工作流程规定》。

会上,还就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了学习,昆明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副主任杨忠作了重点讲解。

就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如何推进,董国权院长提出了四条要求,一是学习要不断强化。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对办理的案件要进行不断的总结,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是认识要不断提高。要进一步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历史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三是工作要不断细化。各部门要强化流程管理,强化规范运作,节点要清晰。四是责任要不断压实。压实责任就是要刀刃向内,就是要形成震慑和压力,就是要通过责任倒查深挖站位,取信于民,要按照中央督导组的要求,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不打折扣、不讲条件,坚决服从,坚决贯彻落实。

会上,董国权院长还传达学习了郭声琨书记在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及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并就法院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活动、法院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责任编辑:普雁